狭义的学习困难或学习障碍,主要是教育学或心理学领域的一种现象描述,通常被定义为一种“认知功能缺陷”,主要表现是儿童在阅读、书写、拼字、表达、计算等方面存在障碍。这个现象描述性的诊断,要求首先排除智力发育障碍、中枢神经系统疾病、视听功能障碍或情绪影响。

学习困难或学习障碍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医学诊断;它是在排除一些列诊断基础上的推论,是排除已知问题后,对未知问题的论述。

在医学上,排除性诊断可能会面对一系列的挑战。

例如,对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排查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,因为医学上对中枢性神经系统认知和检查手段存在很大的局限性;另外,当前的一系列智力检查技术非常依赖视听功能,而当前多数医疗检查手段都不是诊断视听功能进行的,常用的视力和听力检查技术进适用于常见疾病的检查。视力和听力正常的人,并不能代表他们的视觉和听觉就没有问题。

在此,我们以视力与视觉、听力与听觉的差别进行一个简单的论述。


一、关于视觉


我们现在已经知道,人类对外界事物的感觉、领悟、储存和记忆的信息中,超过80%的信息来自于视觉信息。在人类的学习过程中,超过90%的知识是通过视觉系统获取的。在人类的大脑活动中,超过一半的大脑区域参与了视觉信号的处理。人类看见事务之后的喜怒哀乐、言谈举止,都是大脑处理视觉信号的结果。

视觉的内涵,除了中心视力和周边视力 (视野) 外,还有立体视觉、色觉、双眼协同能力等很多方面的内容。这些能力,涉及人的视觉认知能力、视觉记忆能力、形觉、视觉身体定位与平衡能力、视觉运动统合能力 (眼-脑-肢体运动的协调能力)等方面的能力。这些能力都是人的生命健康质量的重要内容。

因此,视觉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,包括了视觉信号的接收能力、质量、效率,信号传达到大脑视觉中枢的能力与质量,大脑视觉皮层的信息处理能力和质量,视觉信号储存、调用、应用能力等。双眼接收视觉质量的平衡或失衡,视觉传到系统的功能、视觉中枢的视觉信号处理和管理,视觉信号与大脑其他感知中枢、运动中枢等的联系等,任何功能异常都可以影响我们的脑功能和行为能力,这些能力的异常,又可以进一步影响人的视觉认知能力、视觉记忆、视觉注意力、视听整合、精细运动、逻辑思维、人体生物学规律和情绪行为等更高级的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。

这些内容,都不是一个简单的视力检查就可以确定的。

换言之,在确立学习困难诊断的过程中,单纯的“视力”检查不足以排除其他视觉功能问题对儿童学习能力的影响。


二、关于听觉


在漫长的人类社会中,听、说是最重要的人类交流方式。在人类发明文字之后,虽然读、写在人类社会的交流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,但并不能降低听说的作用。

如同视觉功能的复杂性,听觉的意义也并不只是听得到的问题,还有听得懂的问题,就是听觉认知的问题;更进一步的,还有听觉辨析能力、听觉注意能力、言语能力、人体生物学规律和情绪行为等更多的中枢神经功能。


三、感知觉功能对儿童脑功能发育的影响


我们知道,人脑的很多功能发育是在出生后逐渐发育完成的。人脑的大多数高级功能和结构的发育,都依赖于各种感知觉的刺激。如果人出生后的某些感知觉功能存在发育性功能异常,大脑就无法获得正常的感知觉信号的刺激,就无法获得正常发育的机会。

典型的例子如弱视的发生,发生的机制就是视觉中枢没有获得正确的视觉信号的刺激。

换言之,很多中性神经系统的发育障碍,实际上是“继发性”的发育障碍,或称之为“剥夺性”脑发育障碍。这里发育障碍,不仅仅是功能性的,也是结构性的。


四、医学评估


“学习困难”是从教育学和心理学的角度进行的考量和定义。医学的责任,是确定“学习困难”者是否存在感知功能异常和中枢性信息处理功能异常,为教育康复和心理康复工作提供医学支持。

基于视觉、听觉对人的认知、思维和行为能力的广泛影响,我们建议所有存在学习困难问题的儿童都进行必要的常规医学检查,在常规医学检查可以排除一般性视力和听力障碍的情况下,对儿童的视觉和听觉功能继续全面系统的检查、评估和康复干预。

如果发现存在需要医学康复干预的情况,则进行“必要的”医学康复干预;如果所发现的健康问题当前尚没有有效的医学干预手段,则应将有关情况告知教育康复团队,避免“不必要的”医学干预。